天工信发〔2016〕95号
各县区工信局,各融资担保机构:
根据《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担保机构年报工作的通知》(甘工信发〔2016〕51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16年担保机构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工信局于2017年1月16日前上报2016年度担保业发展与监管情况报告及机构概览(见银监发〔2010〕76号文件,报纸质版及电子版)。各县区工信局要全面分析评估辖区融资担保行业年度发展情况和监管工作情况,研究并提出下一年度的监管工作思路及具体措施。
二、各融资担保机构于2017年1月16日前上报2016年度工作总结。总结要全面涵盖2016年度公司概况、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担保业务总体情况和融资性担保业务情况、资本金构成和资金运用情况、财务情况、重大事项,研究并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思路及具体措施(总结要求见银监发〔2010〕100号文件,报纸质版及电子版)。
三、各融资担保机构完成统计数据上报工作。
1.登录“甘肃省融资担保管理信息系统”(http://61.178.82.46:8086/),对机构基本信息、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进行填报。此项工作需在2017年1月10日前完成。
2.登录“工信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http://coids.sme.gov.cn或http://coids.miit.gov.cn),对2016年实际发生的中小企业担保业务、财务等信息进行填报,没有中小企业业务的机构不填报。此项工作填报时间一般为1月份,请各融资担保机构在通知要求截止时间一周前完成填报。
四、各县区工信局要按照属地监管的要求,督促辖区内担保机构按时完成各类报表及信息填报,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确保2016年年报统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联系人:杨 乐
电 话:6811774
邮 箱:tgxftk@163.com
附件:《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担保机构年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hastosea.com/uploadfile/2017/0111/20170111101848887.pdf
am8.com
2016年12月21日
根据《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担保机构年报工作的通知》(甘工信发〔2016〕51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16年担保机构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工信局于2017年1月16日前上报2016年度担保业发展与监管情况报告及机构概览(见银监发〔2010〕76号文件,报纸质版及电子版)。各县区工信局要全面分析评估辖区融资担保行业年度发展情况和监管工作情况,研究并提出下一年度的监管工作思路及具体措施。
二、各融资担保机构于2017年1月16日前上报2016年度工作总结。总结要全面涵盖2016年度公司概况、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担保业务总体情况和融资性担保业务情况、资本金构成和资金运用情况、财务情况、重大事项,研究并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思路及具体措施(总结要求见银监发〔2010〕100号文件,报纸质版及电子版)。
三、各融资担保机构完成统计数据上报工作。
1.登录“甘肃省融资担保管理信息系统”(http://61.178.82.46:8086/),对机构基本信息、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进行填报。此项工作需在2017年1月10日前完成。
2.登录“工信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http://coids.sme.gov.cn或http://coids.miit.gov.cn),对2016年实际发生的中小企业担保业务、财务等信息进行填报,没有中小企业业务的机构不填报。此项工作填报时间一般为1月份,请各融资担保机构在通知要求截止时间一周前完成填报。
四、各县区工信局要按照属地监管的要求,督促辖区内担保机构按时完成各类报表及信息填报,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确保2016年年报统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联系人:杨 乐
电 话:6811774
邮 箱:tgxftk@163.com
附件:《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担保机构年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hastosea.com/uploadfile/2017/0111/201701111018488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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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1日